第三十八条

有效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列入海南省定价目录的停车场,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未列入海南省定价目录的停车场,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