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