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委托协议合理确定。社会力量设立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确定。养老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