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等基础条件,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和中部崛起战略,按照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要求,制定区域、产业、土地等扶持政策,培育、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和重要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鼓励、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