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有效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管理中涉及文物保护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