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传统地方戏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传统地方戏剧,是指流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体现本地历史传统文化、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独特技艺的表演艺术形式,包括川北大木偶、川北灯戏、阆中老观灯戏、南部皮影、阆中皮影、川北河川剧、南部傩戏、南部花灯戏、南部地灯戏等传统戏剧。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