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传统地方戏剧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传承第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传统地方戏剧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对传统地方戏剧保护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