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九章 扶持措施第五十九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