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城乡融合第五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完成农村各类产权确权和登记颁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激发农村市场活力,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