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七章 组织建设第四十九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和社会治安风险隐患信息化排查处置体系,建立完善乡村涉疫、涉诈等重点群体排查管控、精准劝阻长效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