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六章 生态保护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和农村清洁化能源体系,推进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