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支撑第三十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行动,培育乡村实用技术人才和产业发展带头人及农村电商人才,扶持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养生产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