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2007年11月22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