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黄梅戏保护传承经费,主要用于:(一)黄梅戏资源的普查、挖掘、整理、研究;(二)黄梅戏相关资料、实物的征集和保存;(三)黄梅戏艺术创作生产;(四)黄梅戏宣传、普及和推广;(五)黄梅戏人才的保护和培养;(六)黄梅戏重大活动及对外交流;(七)黄梅戏演出、展示等场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八)中小学黄梅戏教学研学活动;(九)黄梅戏保护传承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