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现代种业创新,扶持种子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种业创新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