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参与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合作,实现市场一体、标准互认、政策协调、规则对接,打造国际投资贸易走廊。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