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金融创新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进行金融产品、业务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生物识别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