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开放和贸易自由便利第十八条有效加大对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及研发中心、结算中心和物流中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