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国家、集体所有的大中型农业机械,必须按照规定提取年折旧费,用于农业机械更新改造。

国家投资或者补贴购置的农业机械,其报废、转卖必须经当地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批准。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