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发挥农业机械作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