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自行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2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