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文旅融合,支持朝鲜族、满族及区域内其他民族特色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依托特色饮食、传统歌舞、民俗礼仪、体育娱乐和文化遗产,开发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