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蜂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养蜂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公平交易,不得操控蜂产品市场、扭曲价格、强买强卖、克扣蜂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养蜂者利益。蜂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养蜂者利益受到侵害时,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