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区域(含规划控制范围)及邻接海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