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三亚河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有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加强对三亚河河道、河口管理范围内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定期进行调查、监测、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的水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经过必要性论证以及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外影响三亚河行洪安全的红树林进行移植。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