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湘潭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