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设施建设第十条有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