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山水环境,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