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或者虚构个人求助事实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