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条例/第四章 慈善信托第三十三条有效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民政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提交有关书面材料。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