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第二章 搜救能力建设和保障第十二条有效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上搜救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辖区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并向搜救中心备案。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