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健全完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关爱留守儿童、孤儿和孤寡老人。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