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农村与牧区、城市与农牧区之间的教育差距,推进基础教育均等化,完善各类助学政策。地方法规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