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治理第五十九条有效自治机关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移风易俗,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