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传承优先、合理运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