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的管理委员会和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依照本条例做好辖区内养犬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