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六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组织教师培训和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