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五章 教师与其他工作人员第五十二条有效幼儿园岗位结构比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长期在偏远地区、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按照规定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福利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