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章 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幼儿园土地、房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幼儿园布局规划和调整方案予以重建;需要异地重建的,应当先建设并投入使用后再征收;需要原地重建的,在建设期间应当就近妥善安置在园儿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