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违背自然人的意愿将其注册为志愿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