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违背自然人的意愿将其注册为志愿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