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文化建设,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好志愿服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协作。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