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每年十一月的第一周为白头叶猴保护宣传周,集中开展白头叶猴保护宣传活动。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白头叶猴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中小学校开展白头叶猴及其栖息地保护的科普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的保护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白头叶猴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宣传,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