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与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签订白头叶猴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共建共管协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栖息地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应当优先雇用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

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