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群体提供相应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保障其在出行、就医、办事、消费等方面的基本服务需求。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