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南宁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茉莉花保护发展的资金支持。横州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茉莉花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支持茉莉花种植基地建设、种质资源保护、科技研发、品质提升、检验检测、文化传承和品牌保护等工作。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