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破产案件,一般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相关文书,但民事裁定书、决定书除外。

债权人会议一般采用视频会议等灵活方式召开,优先采取网络投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表决。

适用简易程序的破产案件,一般不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