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5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