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第四章 绿色发展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资江流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承与保护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及红色文化遗址遗迹、工业遗产等,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