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已修改

对黑土地保护和利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以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