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建设与利用第四十九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节约使用黑土。农田改造、河湖清淤、表土剥离等活动中收集的黑土,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凭证后,可以用于土地复垦、劣质地改良、受污染耕地的风险管控和修复以及园林绿化、苗床苗圃用土、花卉种植等。鼓励苗床用土在本田取土或者使用黑土以外的其他基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